新浪法问 王茜
在经历漫长的行政诉讼后,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智臻”)于近期收到了维持其聊天机器人系统专利有效的终审判决。与此同时,该公司准备重启与苹果公司的侵权案诉讼流程。
上海智臻对新浪法问表示,公司或要求苹果公司终止侵权并给予赔偿,具体索赔金额还在估算中。对于此事,苹果公司方面不予置评。
有资深的知识产权律师对新浪法问指出,“如果小i机器人 (注:上海智臻的人工智能产品)重新启动侵权诉讼,最终是否构成侵权,要看法院的比对结果,如果苹果siri经过比对落入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则构成侵权。”
回溯过往,上海智臻与苹果公司因为专利侵权问题已经在行政部门和法院之间拉锯了八年有余,其中双方处境都曾发生反转。未来如果上海智臻与苹果公司在法庭上“短兵相接”,苹果产品的Siri功能将面临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双方一触即发的纠纷,将演变为新一轮的“持久战”?还是将以天价和解告终?值得关注。
起因:一份16年前的专利申请
工商信息显示,上海智臻的创始人、公司法人兼董事长袁辉曾经在用友集团、东软集团、惠普和微软任职。2001年袁辉注册上海赢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赢思”),2009年注册上海智臻。
据上海智臻官网,该公司主营认知智能相关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应用,“主导全球第一个人工智能情感交互的国际标准(ISO/IECJTC1/SC35 WD30150)”,“制定了国家首个人工智能语义库标准(GB/T 36339-2018)”,“编写了中国《人工智能标准化白皮书(2018)》”。
上海智臻与苹果间纠纷的起因要回到十六年前。2004年8月,上海赢思和袁辉作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提起“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申请号:200410053749.9)”专利申请;2006年2月,该项专利申请公开;2009年7月,该专利授权公告。后续专利权人几经变更,最终变更为上海智臻智能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专利的专利书显示,“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聊天机器人系统,用户可以和机器人聊天, 但得到的是十分拟人化的对话,除了交互式的对话,更可以‘命令’机器人为用户查找信息、做游戏等。本发明的聊天机器人系统至少包括一个用户和一个聊天机器人,所述的 用户即使用即时通讯平台或短信平台的用户,所述的聊天机器人拥有通讯模块、人工智能服务器、查询服务器、游戏服务器,以及相应的数据库。”
这一聊天机器人系统主要流程为,“用户通过各种即时通讯平台与聊天机器人对话。聊天机器人是一个虚拟的人,本质上是一个或多个服务器,其包含有通讯模块和过滤器。通讯模块 用来接收来自于各种方式的用户语句和给用户回话;过滤器用来区分用户语句是否为格式化的命令式语句,或者是自然语言;分别使用查询模块和对话模块来后续处理以生成回复信息或应答对话,并发送给用户。”
新浪法问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专利检索及分析”中搜索“聊天机器人系统”字样, 搜索结果显示,CN200410053749.9是申请日期和公开日期最早的相关专利。
上海智臻方面称,“涉案专利是小i机器人(注:上海智臻的人工智能产品)的核心专利,是中国计算机人工智能领域基础专利之一。中国移动、中国电信、QQ、微博等提供的各类智能聊天功能背后均有小i 机器人在提供技术支撑”。

纠纷:八年间数次专利侵权及行政诉讼
2010年4月,苹果公司(Apple.Inc.)以2亿美金的价格收购了成立于2007年的语音助手Siri.Inc.。2011年下半年,苹果公司首次在其发布的iphone4S手机上推出智能语音助理Siri,并表示Siri语音服务将于2012年支持中文服务。
Siri面世后,上海智臻认为 Siri技术方案落在上述200410053749.9号专利范围,于2012年6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及苹果公司专利侵权,要求苹果立即停止销售、使用侵犯其发明专利的产品。
双方首次对簿公堂后,苹果方面于2012年11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宣告上海智臻专利无效。2013年9月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维持上海智臻专利权有效。苹果方面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上述决定。
2014年7月,北京一中院判定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随后苹果方面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高院”)。苹果在这一次上诉中得偿所愿。2015年4月,北京高院就苹果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纠纷案做出判决,撤销了专利复审委员会维持专利有效的决定,判令其重新做出决定。
针对北京高院的判决,2015年5月,上海智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再审申请。随着这次再审,双方的处境又发生了反转。2020年6月,最高院撤销了北京高院的判决,维持北京一中院的判决,即维持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上海智臻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而前述上海智臻2012年针对苹果方面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已经在2016年被上海市一中院依据“先行裁驳,另行起诉”制度驳回。前述最高院的判决下来后,上海智臻对新浪法问表示,正准备对苹果公司重启侵权案诉讼流程,或要求其终止侵权并给予赔偿。
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潘莹律师对新浪法问指出,“关于这个案件,由于目前最高院维持了一中院判决,小i机器人所持有的专利目前是有效状态,而且经过此轮行政诉讼,该专利相对来说是比较稳定的;如果小i机器人重新启动侵权诉讼,最终是否构成侵权,要看法院的比对结果,如果苹果siri经过比对落入该专利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则构成侵权。”
她认为,“这种案件相对而言是较为常见的专利侵权案件,只是案件一方为苹果公司而相对会较为吸引大家的注意;同时由于目前许多手机都内嵌有类似siri的语音助手,这个案件如果能够认定侵权,可能只是个开端。”

纷扰:苹果这些年在华经历的侵权诉讼
对于苹果而言,类似的诉讼可能已经司空见惯。高科技领域的专利和商标布局错综复杂,即便是行业巨头也不时需要“补交学费”。
梳理公开报道发现,在中国境内,自2005年开始以苹果公司为被告的专利和商标侵权诉讼就接连不断。这其中,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发生在2013年,苹果公司在深圳被一家持有中国发明专利的美国公司GPNE起诉其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专利侵权,索赔约8.57亿元人民币,一度创下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额最高纪录。最近六年间此案多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无公开的判决信息。
GPNE持有的中国发明专利的名为“寻呼方法及装置”,GPNE从2008年起在美国先后起诉摩托罗拉、思科、黑莓、三星、LG、索尼爱立信、夏普、HTC等多家知名移动通信设备公司,并先后与之达成了全球和解或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
除了上述案件,苹果唯冠“IPAD”商标争夺战也曾经引起街头巷尾的热议。
在iPad登陆中国市场以前,苹果公司与持有“IPAD”中国境内商标所有权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因为商标转让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iPad在中国内地市场发售后,深圳唯冠向多地工商部门投诉,并在此后状告苹果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对苹果iPad执行禁售令,并同时起诉了iPad平板电脑的分销商深圳市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作为反击,苹果公司也将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IPAD”商标专用权归其所有。但此案一审苹果败诉,苹果随即提起上诉。最终,在经过调解后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于2012年达成和解协议,由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约合3.8亿元人民币,从而获得中国境内商标的使用权。
通信界两大巨头苹果与高通的专利战火也曾烧至中国境内。苹果曾于2017年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及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条件纠纷起诉高通;同年,高通在知识产权法院起诉苹果,并要求禁止苹果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侵犯高通知识产权的iPhone相关产品,苹果随即反诉。最终,双方在2019年达成“和平”协议,彼此撤销全球范围内正在进行的所有针对对方的法律诉讼。
上海智臻与苹果公司之间一触即发的纠纷,将演变为新一轮的“持久战”?还是将以天价和解告终?值得关注。